【一周高論(20120517)】官員財產申報之路還要走多遠
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腐敗法》。目前,中國要求官員財產申報的規定都僅僅是政策,不是法律,不足以威懾貪官污吏。
責任編輯:陳斌 實習生 傅晨琦
《學習時報》 2012年5月14日 仲武冠
(原文摘編)在新形勢下,反腐任務越來越艱巨。以前許多貪官貪污幾千、幾萬比較容易被查處,而現在許多貪官污吏動輒貪污千萬上億資產而且藏匿手段十分高超。在國家提出“走出去”戰略以后,一些國企及其主管部門貪官紛紛利用自己的親屬及其他共同利益關系的人通過現金走私、經常項目下的交易、對外投資及信用卡工具等多種方式向海外轉移財產,而貪官本人成為“裸官”。
可從五個
登錄后獲取更多權限
網絡編輯:劉之耘
歡迎分享、點贊與留言。本作品的版權為南方周末或相關著作權人所有,任何第三方未經授權,不得轉載,否則即為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