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強拆,維權者能做什么——房屋征收維權21招
2011年1月21日,國務院公布《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并施行。一年多過去了,立法進步并沒有杜絕非法強拆。被征收人能為捍衛自己合法利益做什么?我將此歸納為房屋征收維權21招。
責任編輯:戴志勇 實習生 徐麗娜
一年多前的2011年1月21日,國務院590號令公布《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以下簡稱征收條例),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一年多過去了,拆遷到征收的立法進步并沒有杜絕非法強拆,由強拆房屋引起的社會矛盾沒有明顯緩和。
面對強拆,被征收人不能單純依靠政府的保護,因為某些地方政府此時正是強拆的推動者。被征收人需要充分地運用法律賦予的權利來捍衛自己的合法權益。我將此歸納為房屋征收維權21招。
王才亮 著,中國民主法制出版社
一、知曉房屋征收法律真諦
房屋征收制度是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對確需征收單位、個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依法征收并給予補償的全部規范的總和。維護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是這個制度的重要內容。如果被征收人和征收人都真的而非僅僅是字面地知曉上述房屋征收法律制度的真諦,懂得尊重法律,依法維權、合法征收和補償都會變得輕松。
二、在土地使用權上預先設防
房屋征收在絕大多數時候是瞄準房屋底下的土地而來。所以,被征收人在土地使用權上預先設防就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是先行一步、事半功倍的行動。
對此,房東們要重視土地使用權登記發證制度。一是及時完善自己的房屋和土地的登記;二是被征收的房產都是有國有土地使用權的。
三、主動參與規劃和計劃
在規劃和計劃環節奮力抗爭的法律武器是征收條例第九條的規定:
“依照本條例第八條規定,確需征收房屋的各項建設活動,應當符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和專項規劃。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舊城區改建,應當納入市、縣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劃。
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和專項規劃,應當廣泛征求社會公眾意見,經過科學論證”。
作為被征收人,在規劃和計劃編制、修改的各個環節,充分使用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無疑對于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
四、要求確定房屋征收的范圍
在上海市曾經有用透明膠帶貼拆遷公告、貼后就撕去的“高招”;而杭州則曾有在《杭州日報》的廣告欄登拆遷公告的“絕招”。異曲同工的是,過了三個月裁決就下來了,被拆遷人才知自己的房屋是拆遷范圍。于是去起訴拆遷許可違法,法院則以過了訴訟時效為由,無情地駁回起訴,直接剝奪民眾的訴權。
即使如此,我們還是要堅持被征收人的知情權和法律救濟權,堅持征收人有義務依法公告征收范圍等事項,堅持審查政府是否依法及時將房屋征收相關的內容公告。如果基層政府沒有認真執行征收條例第十三條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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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林曉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