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昌星一審判決生效 原創 2012-05-30 新華網5月29日消息,經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證實,2012年5月18日,該院對賴昌星走私犯罪集團首要分子賴昌星走私普通貨物、行賄犯罪一案,依法公開開庭進行了一審宣判。截至5月28日,十天法定上訴期限屆滿,被告人賴昌星未提出上訴,該判決現已發生法律效力。近日,賴昌星將被押送監獄服刑。 新華網 新華網5月29日消息,經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證實,2012年 登錄后獲取更多權限 立即登錄 歡迎分享、點贊與留言。本作品的版權為南方周末或相關著作權人所有,任何第三方未經授權,不得轉載,否則即為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