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南勇案在遼寧省鐵嶺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國家體育總局足球運動管理中心原主任南勇因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零6個月,沒收個人財產20萬元,違法所得予以追繳。

6月13日,南勇(中)走出法庭。 (新華社記者 楊青/圖)
6月13日,南勇案在遼寧省鐵嶺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據中央電視臺最新消息,國家體育總局足球運動管理中心原主任南勇,因犯受賄罪被鐵嶺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0年零6個月,沒收個人財產2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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