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出臺《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
6月12日,住建部公布《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對公租房的申請條件、運營監管、退出機制等作出規定。針對租金檔次、標準等問題,規定各地要“按照略低于同地段住房市場租金水平的原則”具體制定租金標準,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并向社會公布。
6月12日,住房城鄉建設部在其官網公布《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對公共租賃住房的申請條件、運營監管、退出機制等作出明確規定,該《辦法》自2012年7月15日起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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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上官蘭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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