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戰后東北接收交涉紀實(18)
12月12日長春路蘇副理事長來見,長談。中間提及撫順煤礦事。余告以決定此礦應歸中國政府所有。渠云,愿先研究其歷史。余告以將來此礦產煤,當然先盡鐵路應用。
12月12日
蔣經國兄晨來,談及今日赴平,因蔣委員長將于今日抵平。
長春路蘇副理事長來見,長談。中間提及撫順煤礦事。余告以決定此礦應歸中國政府所有。渠云,愿先研究其歷史。余告以將來此礦產煤,當然先盡鐵路應用。
下午,長春市長曹肇元偕閻德順秘書長來見。晚約第五師師長李則芬,及副師長兼政治部主任邱行湘晚飯,談餉章問題。
作者:[日]伊原澤周 出版: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12月13日
蘇經濟顧問送來合作事業清單,內含:
一、煤礦九礦。
二、電廠除豐滿水電廠,及其各發電線路與變電所外,各地蒸氣電廠十四所,鴨綠江水電廠未列在內。
三、鋼鐵工業鋼鐵制造廠三所,選礦工廠二所。
四、鐵礦三礦。
五、磚廠二所。
六、非礦金屬與輕金屬工業十九所。
七、機器制造廠六所。
八、化學工業廠八所。內包煉油廠二所,頁巖油工廠二所。
九、鹽場一所
十、洋灰廠四所。
十一、民用飛機場八處。
共工礦七十三單位。民用飛機場八單位。另交還中國政府之事業清單,內含:
一、電廠十七處。
二、煤礦二十六處。
三、鋼鐵廠一處。
四、機器制造工廠二十三處。
五、電機氣制造工廠十一處。
六、其他制造廠六處。
七、洋灰工廠七處。
八、煉油廠,煉煤廠各一處。
九、紡織工廠十二處。
十、食品工業四十一處。
共一百四十七單位。另提備忘錄,其要點為:
一、估計價值,歸入中蘇合辦之事業為三十八億元,交還中國之事業為二十二億元。
二、組織下列合辦公司:a,北方煤礦公司。b,南方煤礦公司。c,鋼鐵公司。d,非鐵金屬公司。e,機器制造公司。f,水電廠公司。g,火力發電公司。h,化學工業公司。i,洋灰工業公司。j,民用航空公司。k,松花江輪船公司。
三、鋼鐵、非鐵金屬、水電廠、民用航空,及北方煤鐵,蘇占股份百分之五十一,余為百分之四十九。蘇方占百分之五十一股權者,董事長及總經理,由蘇方代表中選任之。華方選任副董事及副總經理。
四、蘇方參加各股份公司及機關,為伯利煤業公司、烏拉爾金屬公司、焦煤總局、遠東電力公司、遠東銀行、機車總局、機器制造總局、鐵路運輸總局、鋁礦總局、洋灰工業總局、民用航空總局、黑龍江下游輪船公司及遠東對外運輸公司。
清單與備忘錄附后。中央銀行特派員王文蔚到長,攜來印就之流通券五百萬,偕行員十二人。東北中蘇友好協會甘雨沛來見。
12月14日
竟日約滿州制鐵會社〔1〕理事八木〔2〕來談,詢其對于蘇方要求合辦之各項工礦事業之內容與重要性。當即參酌其意見。對于蘇方所指為軍用而設一點,究竟使用之程度幾何?蘇方要求合辦礦業占各該礦產之成分幾許?制成報告,寄中央作為參考。
【注釋】
〔1〕滿州制鐵會社
1916年,中日兩國設立“振興鐵礦公司”,開采鞍山鐵礦,所產鐵礦石,全部由日本購買。1933年5月,振興鐵礦公司被日本“昭和制鋼所”收買。該制鋼所是戰前東北地區最大的日資鋼鐵企業,由“滿州重工業開發株式會社”經營。1944年,與本溪湖煤鐵公司及東邊道開發會社合并成“滿州制鐵株式會社”??谷諔馉巹倮?,由國民政府接收。今為新中國之最大鋼鐵基地——鞍山鋼鐵公司。
〔2〕八木
八木,即八木聞一(1897—?),日本東京人。1918年東京高等商業學校畢業。1931年后任職于滿鐵及大連汽船會社。1939年5月任昭和制鋼所理事。
網絡編輯:謝小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