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戰后東北接收交涉紀實(10)
上午莫柳村先生來談,認為東北形勢險惡,幾等于“九一八”前狀態。必須先即速表示“不再運送軍隊來”,以安蘇聯之心,然后再由經濟政治上求轉機。因告以何妨赴渝一行。渠似已看到癥結所在。
11月14日
上午莫柳村〈村或為忱之誤,即莫德惠〉先生來談,認為東北形勢險惡,幾等于“九一八”前狀態。必須先即速表示“不再運送軍隊來”,以安蘇聯之心,然后再由經濟政治上求轉機。因告以何妨赴渝一行。渠似已看到癥結所在。
下午,與長春鐵路蘇方副理事長喀爾根談章程委員會及估價委員會事。渠意章程議訂,仍照原議。先彼此交閱草案,議有端倪,再至重慶開會。估價委員會可先在長春開會,最后至重慶開會決定。然后分送兩政府核定。次談用人事。渠意先將理事會組織大綱議定后,即布置理事會之人事。次及于局之組織與其人事。余告以可照此程序辦理。余提及副局長人選,渠屬意楊策。余告以楊年事已老,此席必須擇一精力充沛,能貫徹余之主張之人。渠云:“無成見。”又談路警之事。渠意路警經費,應歸中國政府擔任。同時,路局理事會擬設警務視察室,設一總視察。余答以可贊成。并同意以蘇籍人員擔任,而加一副視察,以華籍人員擔任。余之同意以蘇籍人員為總視察,蓋以路警局長歸我方決定人選,如此可謀權力之平衡。渠又提及路警局方面,應設一刑事偵察科。余答以無成見。渠最后謂:“理事應分責處理事務。”余表示可同意。
作者:[日]伊原澤周 出版: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下午6時,蘇軍部經濟顧問斯拉特闊夫斯基約談。先提蘇方各商業機關,如遠東銀行,遠東運輸公司,糧食出口公司,國際旅行社,國際圖書公司,擬向中國政府立案。答以可幫忙。又提糧食出口公司,擬自辦飛機三架,往來于東北各地,供給營業務之用。答以容考慮再復。最后,略提在工業方面,擬以沒收敵人財產為蘇方戰利品,以此財產與我方合作。
11月15日
下午,經濟顧問斯拉特闊夫斯基陪同蘇聯國家銀行代表葉木臣闊、遠東銀行代理經理葉立片次來晤。葉木臣闊表示遠東銀行總行原設于哈爾浜,前因日本干涉,暫行停業。昨在哈爾浜開臨時股東會,決定復業。此后該行理事會及總行移設長春。哈爾浜改設分行,視業務進展,在沈陽、大連設立分行。該行主要業務系為長春路服務及發展中蘇貿易。并云行址系覓定前正金銀行行址。明后日,擬將行牌匾懸出。最后聲明該行為純粹商業性質,供給商業需要。
余先告以設立銀行,應照中國法律注冊,希望將銀行章程及恢復營業之辦法送來,以便轉報財政部,兼代表云:“該行在中國境內設立分行,早于1927年向我財政部立案許可。此項許可,并未撤消。在滿州境內分行之停業,出于被迫。想中國政府對于該行復業,不應有任何問題。”我答以當將此項細情向財政部陳明,仍望將何時復業,及總行由哈移長,與設立分行地點各情,早日送來,以便轉報重慶。渠允照辦。并述希望不致妨礙其業務之開始。我告以不必擔憂,當盡力幫忙。
余詢斯拉德〈特〉闊夫斯基有無事談,渠云彼深以蘇聯銀行家,與中國銀行家見面,有此愉快之談話為忻幸。擬〈復〉詢問昨日所談糧食公司,請求自辦航運事,可否今日予以答復?余告以已電交通部,一俟復到,即予答復。
下午4時半,蔣經國兄約余到外交特派員公署,告我頃接熊天翼行營主任由飛機遲到之親筆手啟:一、行營奉命移駐山海關,其所有人員,除留為軍事代表團者外,一律空運回平轉山海關。二、留一軍事代表團,隨同蘇軍總司部進止,以保持聯系。三、以董副參謀長彥平為軍事代表團團長,胡世杰為團員。其他人員由董副參謀長與張、蔣兩先生商定之。當夜10時,董副參謀長約晤巴佛洛夫斯基中將通告撤退日期。
蔣經國先生出示蔣委員長另有親筆信。大意謂:“東北行營決定撤退。一二日后,看其反應如何?如尚有轉圜之望,則我可表示并不欲在東北建樹武力,亦并不欲與任何人啟釁。地方政治機構可用民選制度。經濟可與蘇方合作。行營撤退日期,已由外交部正式通知蘇大使。”
推蔣委員長用意,撤退行營,是一種反攻蘇方阻礙接收、暗助八路軍策略,且試探其真實態度。同時,吾方準備在軍事、政治、經濟三方面,予蘇方以定心丸,祛除其對于國府之猜疑。在此輪廓之中,吾外交當局,如能靈活運用,未始不可有一轉機。且看今后之發展如何?唯熊主任在重慶參與此撤退之決定,不免因蘇方更易長春市長、公安局長,及長春聚集反政府部隊謠言,引起行營人員恐慌,為其中一部分之理由。余始終以為蘇方有一圖樣在胸中:在長春或沈陽,縱容八路軍肆〈示〉威,皆屬一時手段,決不至任反政府部隊監禁中央人員,負破壞中蘇協定之惡名,亦決不因行營撤退而變更其原定計劃。若照蔣委員長指示意見,開誠與蘇方說明,或較撤退行營為更有效。蔣委員長指示三點,軍事與經濟兩點,余11月11日致蔣委員長〈函〉中,已曾提及此意。
董副參謀長以行營撤退通知巴佛洛夫斯基中將后,渠之反應,異常鎮靜。渠通告尚存敵俘數目,及我空運部隊到長春后,俟11月24日以后,再進入市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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