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觀中國(20120628)
這周,微博上大熱的事情是2012年6月22日浙江高速上的兩起飆車,駕駛者均被處以罰款和吊銷執照的處罰,但2011年危險駕駛罪已經入刑法,這種情況下不激活更待何時?
責任編輯:陳斌 實習生 賀風玲 忻隆
公路狂飆該當何罪?
2012年6月22日,一丁姓男子駕駛阿斯頓馬丁跑車在沈海高速寧波段狂飆,時速達到了258公里,創下全國高速公路最高超速紀錄。駕駛人則被處以罰款記分和吊銷駕駛證的行政處罰。
@五阿哥:對于飆車的處罰,以往的法規還是比較寬容。飆車者只要沒有造成嚴重后果,就不會受到刑事懲罰,一般是行政罰款,最多是吊銷駕駛證;即使是飆車撞死人,也是以交通肇事罪懲處,刑期一般是3年以下。但自從2011年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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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小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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