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76個鐵路檢察院全部移交地方
截至6月30日,全國76個鐵路檢察院已全部移交給所在省區市人民檢察院,鐵路司法改革取得實質性突破。鐵道部此前已經表態:對鐵路法院、檢察院的經費保障,維持到2012年6月底為止。
7月1日,一輛動車行駛在途中。 (新華社記者 袁景智/圖)
《檢察日報》消息,6月30日,內蒙古自治區檢察院與哈爾濱鐵路局簽訂對海拉爾鐵路運輸檢察院的移交接收協議。至此,根據中央有關工作部署,全國17個鐵路運輸檢察分院、59個基層鐵路運輸檢察院已經全部分別移交給所在省區市人民檢察院,鐵路司法改革取得實質性突破。
“這標志著鐵路檢察院管理體制改革攻堅取得了決定性勝利,具有里程碑的意義?!弊罡呷嗣駲z察院鐵路運輸檢察廳有關負責人表示。
《第一財經日報》報道指出,移交成功根本的原因在于,鐵道部此前已經表態:對鐵路法院、檢察院的經費保障,維持到2012年6月底為止。因此,地方鐵路檢、法兩院若不能按時完成移交,就要面臨“斷糧”的窘境。
“兒子審老子”的鐵路司法
由于歷史的原因,鐵路檢察院——包括鐵路法院和公安機關在為鐵路提供法律保障的同時,雖然檢察業務由上級檢察院領導,但人財物管理仍在鐵路部門企業,管理體制上與司法屬性不相適應、與法治建設不相協調的弊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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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方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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