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高論(20120705)】禮俗優先于權利
女士或者任何人,就穿衣做出決策,不完全是自己一個人的事情。需想像一下別人會怎么看。而遵循禮俗就是最省事的辦法。禮俗讓你自己更幸福、更安寧,何必拒絕?對于生命、生活而言,禮俗比權利更重要。
責任編輯:陳斌 實習生 賀風玲 忻隆
禮俗優先于權利
《南方都市報》 2012年6月27日 秋風
(原文摘編)前不久,“上海地鐵二運”在微博上發表一位女士穿著暴露的照片,勸其自重。女權主義者和“自由主義者”紛紛稱:“從女權的角度,婦女穿什么去哪里,都是個人權利,容不得他人置喙。”
然而穿衣也有習慣性規范,古人稱之為“禮”。這些規范界定每個人在特定場合的合宜之行為模式。關于穿衣,若你是工人,上班時間就需要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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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謝小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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