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評論】預算法修訂應細化到“每分錢”
如果預算法能有針對性地把“三公消費”、行政費用及預算結余分別占政府部門預算的比例納入對官員的績效考核,讓省錢辦事、愛惜民力的官員得到升職甚至漲薪的正向激勵,那公眾就可以寬慰了。
責任編輯:史哲 戴志勇 蔡軍劍
在修法上,公眾的知情權和參與權再次得到了尊重。日前,全國人大的官方網站“中國人大網”公布了《預算法修正案(草案二次審議稿)》全文,向社會公開征集意見。
千萬不要低估公眾對切身利益的關心程度。對拉菲、九五至尊煙和天價吊燈追問不休的公眾,對更為本源的預算法修訂絕不會置身事外。2011年個人所得稅法修訂向社會公開征集意見,超過23萬條意見短時間內滾滾而來,誰敢妄言國人缺乏公共精神?
預算法,往高深處走,可以跟憲政扯上關系;向簡易處走,無非是一些尋常道理:政府收錢得收在明處,在預算里列得清清楚楚;要花錢,不能想怎么花就怎么花,得有計劃。這個計劃,不能想怎么定就怎么定,要有一些原則與規則,確保公眾的每分錢都沒被虛擲。
由此可知,公眾對預算法有兩個重大關切:(一)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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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劉之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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