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就調整城鎮居民醫保繳費標準征求意見
7月20日,廣州發布《關于調整廣州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有關規定的通知》(征求意見稿)》,擬大幅提高城鎮居民醫保的個人繳費標準,其中非從業居民和老年居民每年分別由480元和500提高到1000元。征求意見的截止日期為7月29日。
陳先生是一名廣州老人,63歲,沒有養老金,為了給自己一個醫療保障,他參加了城鎮居民醫保,每年繳費500元后,在三級醫院住院費用超過1120元的部分可報銷55%,二級醫院超過560元的部分可報銷65%,一級醫院超過280元的部分可報銷75%。從2012年9月1日起,他在一級醫院和二級醫院超過起付線的部分的報銷比例分別提高5%,但是繳費卻翻了一番,提高到每年1000元。
7月20日,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布《關于調整廣州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有關規定的通知(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稿顯示,參保者的個人繳費標準將大幅度提高50%-108%,未成年人及在校學生由80元/人·年提高到120元/人·年,非從業居民和老年居民分別由480元/人·年和500元/年提高到1000元/人·年。
在提高個人繳費的同時,政府資助標準也有不同程度的提高。
未成年人及在校生 | 非從業居民 | 老年居民 | ||||
個人繳費 | 政府補助 | 個人繳費 | 政府補助 | 個人繳費 | 政府補助 | |
調整前 | 80 | 200 | 480 | 200 | 500 | 500 |
調整后 | 120 | 280 | 1000 | 300 | 1000 | 1000 |
廣州城鎮居民醫保繳費標準調整表(單位:元/人·年)
根據廣州市政府2011年頒發的《廣州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行辦法》,廣州城鎮居民醫保的參保人可分為三類人群:廣州市公辦或民辦中小學校、各類高等學校、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及技工學校全日制就讀的學生;具有廣州市城鎮戶籍的未成年人及年滿18周歲的非從業居民(不含在校學生);具廣州市城鎮戶籍、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男性60歲,女性55歲)且不能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或用人單位退休費的老年居民。這三類人群的繳費和醫療待遇均有所不同。
低保人員、低收入家庭成員及重度殘疾人員等困難群體,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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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劉之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