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何所依】當養老還只是執政理念時
1931年底的中華蘇維埃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上,就通過了一部《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勞動法》,規定根據地實行社會保險制度。這套社會保險制度實際執行非常短暫,但即便只是短短幾年的實行,社會保險資金挪用等問題就已浮現。
責任編輯:顧策
其實早在晚清時期,西方才剛興起的“社會保險”概念,就被馮桂芬、鄭觀應等洋務思想家引入中國。
到了上世紀20年代,新成立的中國共產黨,就把為工人謀取養老等社會保險待遇,作為其發動游行、罷工等工人運動的一個重要訴求。
當時中共領導的幾次全國勞動大會上,都以文件的形式明確提出了社會保險方面的主張,敦促政府“實行社會保險制度……使工人于疾病失業老年時能得到救濟”、“設立勞動保險局,由資本家每月繳納工資總額3%為基金,此外政府從預算中撥出若干,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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