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策不是違法的擋箭牌

2009年,江蘇鹽城市阜寧縣政府下發正式文件,要求安排61名判刑人員刑滿后重新進機關入編制。他們多為擔任領導職務的公務員和事業單位領導,全是因受賄罪被判刑。阜寧這份神奇的文件只印了10份,如果早就公開,當地民眾能答應作為納稅人供養這些受賄判刑官員這么多年嗎?

責任編輯:戴志勇 實習生 周靜思

阜寧這份神奇的文件只印了10份,如果早就公開,當地民眾能答應作為納稅人供養這些受賄判刑官員這么多年嗎?

據人民網江蘇視窗公開發布的上周(2012年7月30日-8月5日)《江蘇輿情周報》,“阜寧縣受賄判刑官員刑滿重新入編”事件赫然在列。江蘇鹽城市阜寧縣政府竟下發正式文件,要求安排61名判刑人員刑滿后重新進機關入編制。據已被公布于世的部分名單,多為擔任領導職務的公務員和事業單位領導,全是因受賄罪被判刑。該文件規定,重新安置有多種選擇,入編后或不上班吃空餉,或提前退休(尤其荒唐的是判刑期算連續工齡),退休后享受公務員和事業單位生活、醫療待遇。

據我所知,阜寧現象絕非個案。判刑官員刑滿后保留待遇重新安置,在各地基層政府均不同程度存在。但像阜寧縣政府這樣公開下文,我還是第一次遇到。

阜寧官方何以回應“完全合法、符合政策”

早在2012年7月初,就有網友向我反映這一問題。盡管對公權力提出合理的質疑是公民的權利,但我從不贊賞所謂“謠言倒逼真相”,我要求該網友提供文件的原件、61名安置人員的名單(包括原職務、現在職務、何罪判刑等)等書面證據,經過無數次交流、核實、補充,花了我近一個月時間,最終掌握了確鑿證據,才決定公布。

網絡傳播講究“有圖有真相”,我以圖文形式在微博實名爆料、公開文件和名單后,轉發多達四萬余次,評論一萬余條,引發輿論強烈關注。國內上百家媒體報道,新華社“中國網事”記者還赴阜寧實地調查,對當地政府此舉提出強烈質疑。

值得贊賞的是,阜寧縣政府沒有采取回避、掩飾的態度,也沒有把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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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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