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紙上軍事】劫持人質 格殺勿論?
近年來,每次出現警方擊斃劫持人質歹徒的事件,公眾都會有一些討論。主流聲音認為,擊斃歹徒是對人質生命負責,同時也可以震懾犯罪分子。也有人認為,即便是罪犯也不應未經審判就隨意擊斃,警方如此快速地擊斃歹徒并不合適。
近日,在北京地鐵呼家樓站,一男子持刀劫持了一名女安檢員與警方對峙。在談判70分鐘無果且持刀男子開始傷害人質后,狙擊手果斷開槍擊斃該男子。近年來,每次出現警方擊斃劫持人質歹徒的事件,公眾都會有一些討論。主流聲音認為,擊斃歹徒是對人質生命負責,同時也可以震懾犯罪分子。也有人認為,即便是罪犯也不應未經審判就隨意擊斃,警方如此快速地擊斃歹徒并不合適。
那么,到底警方在處置此類事件時開槍的原則是什么呢?
在國際上,特警的行動有一定的通用規則。近年來,中國的警務規則開始向西方國家靠攏,尤其是作為精銳單位的特警隊,經常派人前往西方或者香港地區學習交流,也曾多次引進西方的教官和教材。因此,在處置人質劫持問題上,中國警方的處理手段也源自西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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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謝小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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