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稅的民主意義 原創 2007-12-18 作為受益方的地方政府本身對物業稅并不熱心,在于地方政府在土地上取得稅源和財政自主權的同時,也將會失去它現有的土地出讓金的利益。 吳立范 登錄后獲取更多權限 立即登錄 歡迎分享、點贊與留言。本作品的版權為南方周末或相關著作權人所有,任何第三方未經授權,不得轉載,否則即為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