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決拘捕人大代表:保護還是庇護
溫州市人大代表、宣達集團實業有限公司董事長葉際宣被指控涉嫌行賄非國家工作人員,警方擬對其采取刑事強制拘留措施,但申請未獲溫州市人大常委會通過。人大代表“特別保護權”再次被推上風口浪尖。有人質疑溫州市人大護短,有人提出應公布否決理由。
責任編輯:蘇永通 實習生 高禎
人大代表人身保護權,只能為其依法履職保駕護航。
人大許可審查的重點應在于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可排除故意阻撓代表履職或因履職受到打擊報復的情況。
是否符合逮捕、刑事審判條件或采取其他強制措施是否恰當,乃至罪與非罪,則不宜介入。
2012年8月29日,溫州市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的第二天。由廣西玉林市公安局委托溫州市公安局提請的一份許可報告,最終未獲通過。
溫州市人大代表、宣達集團實業有限公司董事長葉際宣被指控涉嫌行賄非國家工作人員,警方擬對其采取刑事強制拘留措施。
此案被列入公安部大要案,卻面臨當事人合法脫身的窘境。
根據憲法和代表法,限制人大代表人身自由,須事先經同級人大主席團或常委會許可。
法律賦予人大代表人身保護權,目的在于保障其依法行使監督等職權。2012年4月,河南省潢川縣人大代表李萬均為幫農民工討薪,被警方通緝并拘捕羈押,在人大干預后,當局撤銷了通緝令。
但也有人擔憂,在我國缺少專職人大代表的情況下,具有各種現實身份的人大代表,難免被各種利益裹挾,“特別保護權”可能成為利益和犯罪的“護身符”。
“非法承包”
事件源于溫州宣達實業與廣西銀億科技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西銀億”)合作的項目——年產40萬噸的硫磺制酸工程。
廣西銀億科技化工有限公司位于廣西玉林博白縣,是銀億集團的全資子公司。銀億集團是總部位于浙江寧波的一家大型企業集團。
宣達實業集團是溫州永嘉的“功勛企業”。根據宣達官方資料介紹,其“硫酸制造設備成套化和硫酸工程設計躋身國際先進水平,圓了中國硫酸幾十年的夢想”。
2009年9月,雙方簽訂工程總承包合同,承包金額近1.3億元,完工日期為2010年9月28日。但至今,該項目仍未完成整體竣工驗收,實質造成近24個月的逾期,且“事故不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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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瓦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