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不正是新鮮事嗎
偶見某派出所門口政務公告欄,行政處罰公示時間仍停留在2010年10月,辦事廳內的群眾意見簿前三頁均是同樣筆跡,內容都是表揚服務熱情、辦事公道云云。此類不良作為卻很少見諸報端,大概報紙認為民警英勇制服罪犯才具新聞價值。
責任編輯:史哲、戴志勇、蔡軍劍
某都市報厚獎報料,鄙人也想一試身手,不過一直未獲突發車禍、見義勇為乃至的士拒載、窨井傷人等社會新聞線索。一日,偶見某派出所門口政務公告欄,行政處罰公示時間仍停留在2010年10月,辦事廳內的群眾意見簿前三頁均是同樣筆跡,內容都是表揚服務熱情、辦事公道云云,破綻表露無遺。這不正是報刊所言的“新鮮事、有趣事、不平事”嗎?剛有報料的沖動,靜心一想,此類不良作為很少見諸報端,大概報紙認為民警英勇制服罪犯才具新聞價值。罷了,報料不見報就是廢料。呵呵,或許老朽判斷有誤,錯失了一次報料領賞的良機,那就自認沒眼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