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筆》精選】“文革”時期的自殺與離婚
政治性自殺者,再加上通常原因的自殺者,“文革”期間的自殺率,應該遠高于其他時期。而與此相反,“文革”時期的離婚率,卻低得驚人——因為國家政權不準離。通常的離婚原因,在“文革”期間都不被認可,都不成其為原因。
一般說來,自殺,是一種壞現象。一個時代,一個社會,自殺者的多寡,一定意義上,可以成為評價這個時代、這個社會的尺度。自殺者多、自殺率高,意味著這個時代、這個社會有著很嚴重的問題。中國似乎從未公布過年自殺率,有無這方面的統計,亦不得而知。但國際上有對中國年自殺率的估計。通常認為,世界平均年自殺率是10人/10萬,中國的年自殺率是23人/10萬,是世界平均數的2.3倍。由于中國的自殺率是國際上代為統計的,可能不太準確。但中國的自殺率高于世界平均數,則是確定無疑的。
離婚,是好現象還是壞現象,可就不能一概而論了。離婚,有時候是悲劇,有時候是喜劇,有時候是正劇。自殺率,可以說愈低愈好。離婚率卻不能如是觀。離婚率太高,當然說明社會在某個方面不太“正常”。但離婚率太低,卻非但不能說明社會的“文明”、“進步”,相反,倒是意味著社會的野蠻。自殺率,是難以通過強制的手段控制的。一個人執意要死,任何鐵則鋼規也管不住。但離婚是一種法律行為。國家完全可以把離婚率控制在最低限度,甚至讓離婚率為零,也不難做到。改革開放的前三十年,中國的離婚率是極低的,比西方資本主義國家低得多,但這絲毫不意味著中國的家庭比這些國家幸福得多。
自殺和離婚,是兩件事。但有時又是密切相關的。在中國的“文革”時期,自殺率和離婚率,就形成鮮明的對照。
《隨筆》2012年第5期
中國本就是自殺率較高的國家,“文革”時期的自殺率,就更高了。自殺,原因雖然多樣,但通常與政治無關。而“文革”時期,迫使人們自殺的,除了通常的原因外,還有政治性原因。政治性自殺,是“文革”時期的常見現象。鄧拓、田家英、老舍、傅雷夫婦,都是不堪迫害而自盡的。我們知道的“文革”期間自殺的各界名人,就多不勝數,但這也只是那時期政治性自殺總數的冰山一角。由于政治迫害并不只針對名人,普通人同樣遭受著殘酷的迫害,因此也同樣會含冤而自殺。在人命如草芥的年代,普通人的政治性自殺,不會引起關注,死得無聲無息,親人們恐怕連哭都不敢出聲。這樣的因政治性迫害自殺而死的普通人,“文革”期間有多少,其實也是應該認真統計的?,F在統計還來得及,再晚,可就難了。但這些話說了也是白說??傊?,這個數字肯定是很驚人的。
政治性自殺者,再加上通常原因的自殺者,“文革”期間的自殺率,應該遠高于其他時期。而與此相反,“文革”時期的離婚率,卻低得驚人,低得讓不了解那時代的人目瞪口呆。
上海的“文革”研究專家金大陸先生所著的《非常與正常——上海“文革”時期的社會生活》一書,有對這時期上海離婚情況的介紹分析。金先生在細致地查閱有關檔案資料后,對那十年間上海各區每年離婚的夫妻有多少“對”,都有準確的說明。從1966年到1976年這十年間,本是十里洋場、東方魔都、冒險家樂園的上海,有著上千萬人口的上海,離婚的夫妻總對數,是6489對[1]。十年按3650天算,那這十年間,上海平均每天只有不到1.8對夫妻離婚。在20世紀六七十年代,這樣的離婚率是“駭人聽聞”的。這還是上海。在偏遠些的地區,在農村,離婚率就更低了。
如果有人以“文革”期間離婚率奇低為由來贊美“文革”,來歌頌“文革”時期家庭的和諧、社會的安定,那就要么是無知,要么是良心叫狗吃了。這樣的人,還真有。金大陸先生在介紹了“文革”時期上海的離婚情形后,悲憤地說:“此中難道真的漫溢著一片晶瑩剔透、圣潔如玉的情感嗎?難道真的存在著一個鶯歌燕舞、和諧美滿的烏托邦嗎?——此中存在著的是一座以‘階級和階級斗爭'為圭臬的‘社會倫理裁判所'!”[2]“文革”期間的離婚率低,不是因為人們不愿離,而是因為國家政權不準離。通常的離婚原因,在“文革”期間都不被認可,都不成其為原因。沒有愛情、感情破裂,這在今天是最常見的離婚理由或借口,因為這樣的理由或借口最能被認可。而在“文革”期間,這恰恰是最不能被認可的理由,是最說不出口的借口。那是一個總體性社會,那更是一個政治全能的社會。一切問題都是政治問題。一切問題都關乎政治思想、政治覺悟、政治立場。結婚是如此,離婚也是如此。既然結婚了,為什么要離婚呢?想離婚,說明思想出了問題,說明資產階級思想嚴重。想離婚,更說明對現實的不滿。而“對現實不滿”,那可是很大的政治罪名。一個人“無緣無故”地要離婚,就是蓄意以此種方式給社會主義抹黑。金大陸先生說:“進入‘文革'運動后,尤其‘橫掃一切牛鬼蛇神'、&ls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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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劉之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