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當廢除對言論自由具有恫嚇效應的法律
廢除對官員的侮辱罪、要求實際惡意是構成對公眾人物誹謗罪的前提,這對于公職人員而言,可能確實會造成一些無法追究的損害,但是這是為了保護作為民主社會前提的言論自由所不得不付出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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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除對官員的侮辱罪、要求實際惡意是構成對公眾人物誹謗罪的前提,這對于公職人員而言,可能確實會造成一些無法追究的損害,但是這是為了保護作為民主社會前提的言論自由所不得不付出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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