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擬規定適齡公民每人每年植樹3棵
10月17日,《黑龍江省全民義務植樹條例(草案)》提請審議,條例草案規定,適齡公民每人每年應義務種植3棵樹。近年來各地陸續出臺義務植樹的相關規定,不少地區可用綠化費代替植樹,也有地方規定在校學生等不能只交錢不種樹。2011年全國共有6.14億人次參加義務植樹,植樹25.14億株。
近年義務植樹數量與參與人數示意圖。
綜合《黑龍江日報》、《哈爾濱日報》報道,10月17日,《黑龍江省全民義務植樹條例(草案)》(簡稱條例草案)在黑龍江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五次會議上提請審議。
條例草案規定,年滿18周歲至60周歲的男性適齡公民和年滿18周歲至55周歲的女性適齡公民,除喪失勞動能力者外,每人每年應義務種植3棵樹或完成相應勞動量的植樹綠化任務。
相應勞動量的植樹綠化任務包括:參加整地、育苗、管護等綠化活動;認種、認養綠地和樹木;繳納義務植樹綠化費;從事綠化、生態保護義務宣傳和科普活動等。
每年4月中旬至5月中旬為該省全民義務植樹活動月。城鄉適齡公民應在街道辦事處的統一組織和安排下履行植樹義務。黨政機關、大中型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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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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