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高論】公證處領導八十多萬年薪從何而來?
公證是按受益額收費。在行政強制公證和公證行政壟斷的前提下,這種公證收費模式有不合理性,例如,為一座50萬元的房產繼承進行公證,和為一座500萬元的房產繼承進行公證,官方公證處的成本有任何差別嗎?但按受益額來收費,后者要繳納的公證費就比前者多出9萬!
責任編輯:陳斌 實習生 張萍
《新京報》 2012年10月20日 社論
(原文摘編)近日網絡熱傳浙江省桐鄉市公證處主任年薪高達八十多萬,然后被證實了。據桐鄉市審計局一份審計報告顯示,這家公證處2010年度收入合 計766.07萬元,凈利潤69.19萬元,員工15名。其中三名公證員(事業編制)的年收入分別為83.22萬、62.33萬和63.02萬。此外還有 爆料說,公證處領導們去陽澄湖吃了次螃蟹,公款報賬16萬元。
但是,這三名公證員的年收入“是符合當時的相關規定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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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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