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評】讓環評文件走出暗箱
對環保部而言,某種意義上這是一次糾錯、是值得肯定的“進步”、解鈴還須系鈴人的救贖——如果當年執行《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能再堅決一點,或許環評公眾參與的落實就可以更早、更好一些;一些污染企業、項目或許可以更早、更好地接受公眾監督。
責任編輯:曹海東 助理編輯 袁端端 實習生 周瓊媛 陳佩
近日,環保部悄然在官網上發布“公告2012年第60號”,以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不相符合”為由,廢止了五年前由原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印發的《關于公眾申請公開建設項目環評文件有關問題的復函》(環函〔2008〕50號文)。
這則少人問津的不起眼的公告,可能藏著打開停滯4年多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信息公開之門的鑰匙。
被廢除的究竟是個什么樣的文件?2007年4月5日,國務院公布《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順應世界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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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思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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