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規劃由政府決定有悖憲法 原創 2007-12-18 行政部門無權決定城鄉規劃這一重大事項,說“地方制定城鄉規劃屬于政府職責”是沒有憲法法律根據的 蔡定劍 登錄后獲取更多權限 立即登錄 歡迎分享、點贊與留言。本作品的版權為南方周末或相關著作權人所有,任何第三方未經授權,不得轉載,否則即為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