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高論(20121121)】村委會告贏區政府具有標本意義
日前,北京市平谷區一村委會發現村里的一塊土地被區政府以頒發國有土地使用證的形式“劃給了”某公司,遂以合法權益受損起訴區政府,并在區長親自出庭應訴下當庭獲得支持,區法院一審判決撤銷涉案國有土地使用證。
責任編輯:陳斌 實習生 張萍
《新京報》 2012年11月19日 社論
(原文摘編)日前,北京市平谷區一村委會發現村里的一塊土地被區政府以頒發國有土地使用證的形式“劃給了”某公司,遂以合法權益受損起訴區政府,并在區長親自出庭應訴下當庭獲得支持,區法院一審判決撤銷涉案國有土地使用證。
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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