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環保運動如何從“街頭鬧”到“房間談”三邊委員會:法律之外的“窗戶”
三邊委員會由公眾、企業和雙方認可的第三方組成,推動企業實行“敦親睦鄰計劃”,簽訂“三分法律、七分政治”的“君子協定”,解決法律外的訴求。民眾的環保知識逐漸增加,不再停留于環保意識階段。環保知識是理性的,環保意識很容易被煽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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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南方周末記者汪韜根據臺北大學教授丘昌泰的論文和講義整理。
三邊委員會由公眾、企業和雙方認可的第三方組成,推動企業實行“敦親睦鄰計劃”,簽訂“三分法律、七分政治”的“君子協定”,解決法律外的訴求。
民眾的環保知識逐漸增加,不再停留于環保意識階段。環保知識是理性的,環保意識很容易被煽動。
“從非理性到理性,從街頭到房間,如果大陸和臺灣一樣發展的話,我就滿意了。”中國社科院群體性事件專家單光鼐對南方周末記者說。
何其相似,中國大陸環境群體性事件的車輪碾在了臺灣的歷史車轍里。在臺灣早期的環保運動中,同樣出現非理性的抗爭,民眾與政府、企業之間的信任隔閡。而兩者的發展軌跡,也充滿著相似性。
據丘昌泰介紹,臺灣的環保運動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是1970年代-2000年的“保護家園行動”,以污染受害意識為出發點,強調賠償;第二階段是2000年至今,以保護環境意識為出發點,強調環境價值的“社區營造運動”。
同樣從索賠到訴求環境權,同樣從地區性發展到全島,同樣卷裹進各種利益。
而臺灣歷經四十多年的抗爭、對話,如今大部分環境訴求已從街頭走進房間,協商機制也已逐漸破題。南方周末記者采訪了長期關注臺灣環保運動的臺北大學公共行政暨政策學系教授丘昌泰,其講述的臺灣經驗,對目前被環境群體性事件困擾的中國大陸,正可作為鏡鑒。
臺北大學教授丘昌泰。
兼顧情理法的三邊委員會
早在1970年代,臺灣的環境污染就已造成危害,卻未得到政府重視。到了1970年代末,環保意識與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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