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識】美國告別“選舉人團”制度?
據《華盛頓郵報》與哈佛大學2007年的聯合調查,72%的美國選民認為“選舉人團”制度已過時,希望改為直選。但政界對制度改革的熱情則遠沒有這么高昂?;蛟S再過一二十年,“搖擺州”等美國大選特有的概念,就將成為歷史名詞了。
責任編輯:張哲 史哲 實習生 邵世偉
大勝VS險勝
過億選票,贏了對手310萬票,但反映在538張選舉人票上,卻是332∶206的壓倒性優勢,這就是奧巴馬的勝利。這樣的選舉結果讓全美國再次思考現行的選舉人團制度是否有改變的必要。
美國總統并非直選,而是由選民先把票投給各州的“選舉人”,再統計“選舉人團”票數決勝。全美選舉人票共538張。
目前美國50個州中有48個采用“贏者通吃”的方式,即由選民中得票率最高的候選人獨占該州所有選舉人票。不過,經驗顯示,大多數州由于兩黨支持者人數懸殊,成為大選中牢不可破的“紅州”(共和黨基本盤)和“藍州”(民主黨基本盤),在選舉中毫無懸念。這使得競選主戰場往往集中在寥寥幾個“搖擺州”。結果就是,從沒有哪個共和黨候選人在失掉俄亥俄的情況下還能當選總統。這次羅姆尼不僅沒能贏得俄亥俄,而且一氣輸掉了其他9個搖擺州里的8個,不敗才怪。
于是,在搖擺州鋪天蓋地投入就成為兩黨的必然選擇,而在加利福尼亞、得克薩斯這些“鐵盤州”,電視上幾乎一個大選廣告都見不到。沒辦法,誰讓搖擺州“性價比”要高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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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思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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