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建宇 出勞教所記
這是一個等待已久的判決,按法律規定的審判期限,2012年11月20日是宣判的最后一天;這是一個備受關注的宣判,在當事人任建宇和他的家人、律師、前勞教釋放人員及關心任建宇命運和勞教制度的人士從重慶等地趕往涪陵——重慶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所在地的同時,有關任建宇消息登上了全國各大網站的主頁,更是微博議論的熱點。
2012年11月19日,重慶永川的一家小飯館里,任建宇和家人吃了一頓團圓飯,這是他走出勞教所的第一頓“自由”晚飯
遭到任建宇明確拒絕撤訴后,勞教委的工作人員表示,你就是該勞教!
這是一個等待已久的判決,按法律規定的審判期限,2012年11月20日是宣判的最后一天;這是一個備受關注的宣判,在當事人任建宇和他的家人、律師、前勞教釋放人員及關心任建宇命運和勞教制度的人士從重慶等地趕往涪陵——重慶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所在地的同時,有關任建宇消息登上了全國各大網站的主頁,更是微博議論的熱點。
重慶市中級人民法院趕在最后一天宣判。下午3點半,法庭宣布:任建宇訴重慶市勞教委對他的勞教決定行政違法,已過起訴時效,法庭不予審理。按三中院的裁定,任建宇應該在2011年12月24日以前起訴。
關于起訴時效,在10月10日重慶三中院的庭審中,也是一個爭訟點。一個問題是,在被關押期間,任建宇的訴權是否得到了保證,而他本人沒有利用。任建宇的援助律師浦志強根據案卷材料和他會見任建宇的筆錄,說這是沒有保障的。
近日,已經走出勞教所的任建宇對本刊記者表示,在決定對他實行勞教的時候,警察問過他是否需要“聆訊”,他問什么叫聆訊?;卮鹗?,“聆訊就是隨便從街上找幾個人來聽一下,沒有用的!”在告知聆訊一事時,警察還對他說,“你這個情況,我們只給你做個一年的勞教”,但是,勞教決定書寫的卻是兩年!
任建宇的法律援助律師徐利平評價這一判定說,依“那個時候重慶的情況”,任建宇可能起訴!徐利平律師認為,這一裁定為糾正重慶的眾多違法勞教案件帶了壞頭。如果你要幫勞教委的忙,你可以找“另外的理由”,這個理由“超過了底線”。
這一裁定也不是任建宇想要的。
在重慶三中院開庭審理此案以后,重慶市勞教委三次到勞教所找任建宇,要求他撤訴。任建宇堅持起訴。在一次遭到任建宇明確拒絕撤訴后,勞教委的工作人員表示,你就是該勞教!勞教委也找過任建宇的父親和親戚朋友,意圖通過他們影響任建宇撤訴,都沒有達到目的。任建宇的父親很堅決,要法庭上論是非。
2012年11月19日,也就是重慶三中院這個裁決的前一天,重慶市勞教委主管勞教的干部,也是任建宇訴勞教委案的勞教委一方辯護人姚崗濤,又到了涪陵市勞教所。這一次,他給任建宇送去了《撤銷勞教決定通知書》,認定15月前做出的勞教決定“不當”。任建宇對含糊其辭的“不當”不滿,打算不簽收。但他接受撤銷的決定,最后,任建宇對姚崗濤說,“你們終于作出了一個正確的決定。”
接著,重慶市第三中院任建宇案的主審法官,也到了勞教所,通知他次日到法庭聽候宣判。就這樣,在2012年11月19日下午3點,任建宇走出了重慶市涪陵勞教所。
這時,他在這里待了15個月,離兩年勞教期滿還有9個月!本刊記者在重慶找到他的女友和父親,隨著網絡和本刊的披露,任建宇因為騰訊微博和QQ空間言論而被處勞教兩年的案情,震驚網絡。隨后,北京知名律師浦志強對他開始法律援助,代理任建宇向重慶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起訴重慶市勞教委行政違法。2012年8月21日,重慶三中院受理。
任建宇出身貧寒,陽光向上。大學期間參與文學社團活動,也參加過入黨積極分子培訓。大學畢業后到重慶貧困山區支教一年。然后參加公務員考試,成為重慶市的一名“村官”。任建宇在網絡上的言論傾向于民主自由、社會公正的表達。他關注的網絡人士包括楊恒均、于建嶸等公眾人物,評論和轉發他們的言論。
2011年9月23日,任建宇被逮捕,隨后被處“勞動教養兩年”。理由是,“復制、轉發、評點一百多條‘負面信息’”,罪名是“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
在警方搜集的證據中,包括了一件印有“不自由,勿寧死”的T恤衫。這是任建宇叫他的女友給他購買的。他在QQ空間里寫道:“已制作印有‘不自由,勿寧死’的T恤,準備某天招搖過市。”
2012年10月10日的庭審中,勞教委的辯護人姚崗濤再次提出這一“證據”。任建宇的辯護人徐利平用在中國廣為流傳的裴多非詩句“生命誠可貴,自由價更高。若為自由故,二者皆可拋”予以辯護。
重慶市勞教委的辯護人姚崗濤還在法庭上舉證任建宇的騰訊微博里有關于“建國組黨”的言論,這也是當時警方辦案的重要證據。但法庭辯論很快證實,那是轉發楊恒均先生的微博,而楊先生轉發的是著名紅色獻禮電影《建黨偉業》里的臺詞。
在任建宇的案卷中,有2011年5月8日他在QQ空間評論重慶時政的言論:“重慶扛起了中國第二次文化大革命的大旗:唱紅歌,大躍進,浮夸風,個人崇拜,蔑視法律。一切都那么像。拿什么拯救你,苦難的公民!”這也是警方收集的任建宇涉嫌犯罪的證據之一。
2012年10月10的庭審,對任建宇是一次重大鼓舞。他在勞教所一年多時間里,與外界隔絕,思想壓力大,體重下降了三十多斤,到出現在法庭時,只有103斤。從開庭到走出勞教所的的40天里,他長了5斤。
走出勞教所,他直奔女友任教的學校而去。這是他們13個月后第一次在自由的空間里相聚。
第二天,任建宇就和從北京趕來的浦志強律師一起,重回涪陵,去法庭上領判了。接到這樣的決定,他表示不滿意,他接著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