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評論】烏龍新聞中的法治夢

現代法治之所以區別于“法制”,就在于,在現代法治國家,法律是至上的,國家按法律運作,任何公職人員和政府都不得超越法律。法制,古已有之,但法治,卻依然任重道遠。此次公眾輿論對那個烏龍新聞的反響熱烈,從一個側面反映了這種正義的稀缺。

責任編輯:史哲 戴志勇 蔡軍劍

2012年12月2日一大早,各大門戶網站上都傳播著這樣一則消息:某北京媒體報道,11月底,北京朝陽法院判決河南長葛市10名截訪人員非法拘禁罪成立,多名截訪人員獲刑。此新聞一傳出,網民一片歡呼雀躍,仿佛在大冬天里看到了一個春天的故事。

一直致力于研究上訪問題的著名學者于建嶸,也迅速在微博轉發了這條消息,并熱情謳歌了主持正義的法官,正能量十足。不過,后續的消息卻讓大家掃了興,當天下午北京市高級法院澄清稱,案件尚未宣判,消息不實。網民一片愕然:原來只是一個美麗的烏龍。盡管如此,于建嶸并沒有刪除那條微博,他當然已經知道這是一個烏龍新聞,或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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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謝小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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