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船長殺死韓國海警終審被判23年監禁
12月13日,韓國大法院對程大偉作出終審判決,維持二審的23年監禁及2000萬韓元罰款。韓方指控,程大偉在韓國經濟水域非法捕魚時刺傷韓國海警并致1人身亡。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曾表示,中方不接受韓方單方面以“專屬經濟區法”對中國漁民作出判決。
人民網消息,12月13日下午,中國漁船“魯文漁”號船長程大偉涉嫌在韓國海域非法捕撈并刺死韓國海警案公布三審結果。韓國大法院駁回韓國高等檢察院上訴,維持二審判決。程大偉被判有期徒刑23年,罰款2000萬韓元(約合人民幣11.2萬)。
2011年12月12日,兩名韓國海警在黃海海域執法時,與“魯文漁”號發生沖突,一名海警受傷,另一名海警身亡。韓國媒體指,該警員是被程大偉所持利器刺傷,不治身亡。隨后,韓國警方以“殺人罪”起訴程大偉。
今年較早時候,新華網4月19日消息稱,當日,韓國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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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劉之耘 圖片編輯:李夏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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