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要“電視問政”嗎
湖北咸寧市咸安區人社局為一家企業辦理勞動合同時違規收費,費用兩項240元。在“電視問政”時,局長表態多收的錢將退還。只是局長承認“只要來辦理相關手續的都收了”,既然知道了為什么不制止,非要在“電視問政”這種特定環境下才想到“應該”且“必須”制止呢?
責任編輯:史哲 戴志勇 蔡軍劍
湖北咸寧市咸安區人社局為一家企業辦理勞動合同時違規收費,費用兩項240元。在“電視問政”時,黃定槐局長就此表態:向企業道歉,多收的錢將退還,并杜絕此類事件再次發生,否則將向全市道歉,并引咎辭職。
本不該質疑黃定槐的真誠。只是局長承認“只要來辦理相關手續的都收了”,也就是說這種無收費依據的收費并非偶一為之,而且他似乎知道這事,不然怎會爽快承認?但知道了為什么不制止,非要在“電視問政”這種特定環境下才想到“應該”且“必須”制止呢?其實當初知道之后即刻付諸行動,這本不成其為事,就用不著在電視上賭咒發誓啦??磥?,媒體“問政”常態化,機關干部轉變作風更是雷厲風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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