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中國十大影響性訴訟
2012年的影響性訴訟不少,這是進入深水區的中國改革在法律和司法實踐層面的表現。我們評選十大影響性訴訟,是改革共識和法治共識的一種呼喚方式。在此,我們也向理性維權的公民和銳意探索的法律人致敬。
責任編輯:蘇永通 實習生 邵世偉
一審被判死刑的吳英曾引發外界的同情,2012年5月改判死緩。
編者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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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的影響性訴訟不少,這是進入深水區的中國改革在法律和司法實踐層面的表現。我們評選十大影響性訴訟,是改革共識和法治共識的一種呼喚方式。在此,我們也向理性維權的公民和銳意探索的法律人致敬。另需指出的是,為選入更多有代表性的案件,我們在薄谷開來案件和王立軍案件兩個同樣影響巨大同時頗有關聯的訴訟中,只選了薄谷開來案件。
法治是人類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實施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既是經濟發展、社會進步的客觀要求,也是鞏固黨的執政地位、確保國家長治久安的根本保障。在我們這樣一個13億人口的大國,要實現政治清明、社會公平、民心穩定、長治久安,最根本的還是要靠法治。
——2013年1月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務委員、中央政法委書記孟建柱出席全國政法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并講話。
●主辦:中國影響性訴訟網、南方周末報社
●協辦:清華大學法學院、北京大學法學院、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上海交通大學凱原法學院、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
2012年中國影響性訴訟評選工作團隊
●組長:吳革
●副組長:董彥斌
●成員:張維、周洋、蘇永通
●研究助理:邵麗花、肖乃茹、顧亞、龔穌尼
●支持:北京信法網公益團隊
1 吳英集資詐騙案
【案情】吳英是原浙江本色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負責人,2007年3月16日因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被捕。2005年5月至2007年2月,吳英承諾付以高額利息,以投資、借款、資金周轉等為由,先后從11人處籌得人民幣7.7億元。吳英將集資款部分用于償付欠款和利息,部分用于購買房產、車輛和個人消費支出。2009年12月,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集資詐騙罪判處吳英死刑。2012年1月,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維持了死刑判決。4月,最高人民法院未核準吳英死刑,將該案發回浙江高院重審。5月,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經重新審理后,對吳英集資詐騙案作出死緩的終審判決。
【影響性】民間融資的困境與出路
在市場經濟快速發展的大背景下,現有資金供給已經無法滿足企業對資本的渴求,這就給民間金融提供了發展乃至急速膨脹的空間。然而,對于民間金融的監管和規范則顯滯后,政府態度也相對曖昧:借貸雙方相安無事,政府持默許態度;一旦起了糾紛,便予以嚴厲制裁。鑒于經營中企業虧損或資金鏈緊張時有出現,法律規定的合法民間借貸與非法集資類的犯罪之間的界限,亟待法律明確。普通的刑事案件演變為社會關注的法治事件,吳英案的意義便在于此。
十大影響性訴訟評選活動
“影響性訴訟”(Impact Litigation)簡單說,是指具有制度意義、較大社會影響的訴訟,即可能引起立法和司法變革,引起公共政策的改變,檢驗法治原則,影響公眾法治觀念,促進公民權利保障的典型個案。
一年一度的十大影響性訴訟案例評選,將律師、公眾、學者、媒體、司法機關、行政機關、立法機關調動起來,通過探討個案及背后的法律制度,進而提出改革的方案或建議。
中國十大影響性訴訟年度評選活動自2005年起,已舉辦到了第8年。這一活動多年來得到全國人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部、公安部、中國法學會、法制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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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謝小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