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人】做自己的自由
一個叫亞力克斯的6歲小男孩,見到前來探訪的哈里王子,忍不住揶揄:“真高興你穿回了衣服?!比绻翘煨∧泻⒁姷降氖橇硪粋€英國人——法庭上的斯蒂芬·高夫(Stephen Gough),恐怕只能說,“怎么你又沒穿衣服?”
一個叫亞力克斯的6歲小男孩,見到前來探訪的哈里王子,忍不住揶揄:“真高興你穿回了衣服。”如果那天小男孩見到的是另一個英國人——法庭上的斯蒂芬·高夫(Stephen Gough),恐怕只能說,“怎么你又沒穿衣服?”
這是高夫第18次光著身子站上法庭,原因都一樣——他在其他地方不穿衣服。
斯蒂芬•高夫(Stephen Gough)
53歲的高夫曾是皇家海軍,做過貨車司機,2003年決定辭掉工作,離開有兩個孩子的家庭,脫掉衣服,開始裸體徒步旅行。他戴著帽子,背著背包,戴著手表,穿著襪子和靴子,還準備了手套,就是不穿衣服。他從英國東北端的蘭茲角,走到西南端的John o' Groats(因為地處兩端,英文中“從蘭茲角到John o'Groats”是一個成語,意即遙遠的路途),這是英國徒步者的傳統路線。不過,在高夫先生之前,還沒有人光著身子走過。英國人因此給他起了個外號——“裸體漫步者”。
2005年第二次裸體旅行中,高夫得到另一位裸體漫步者——女友美蘭妮的陪伴。這趟普通徒步者3個月就能完成的旅途,高夫用了兩年,因為大多數時間他都待在監獄中。法官無奈地表示,斯蒂芬的旅行造成了社會恐慌——嚇壞了沿路的小孩和家長。
這種恐慌和高夫的率性而為有關。2006年,在南安普敦到愛丁堡的飛機上,他突然決定把衣服全部脫掉,并堅持不穿回去,因此在愛丁堡機場被警察直接帶走了。
通常刑期都不會太長,但他總因為堅持光著身子面對法官,而被加判“蔑視法庭罪”。更可怕的是,許多次,因為赤裸裸離開監獄,高夫先生在監獄門口“又回去了”。
就這樣,過去6年中,他只得到過零星的自由。對于先生的選擇,高夫太太很不理解。“斯蒂芬不是壞人,但是,”她說,“他做了很蠢的決定。”她不明白高夫為什么可以放棄兩個可愛的孩子,只是為了“光著身子走來走去”。
也許在高夫看來,裸體的意義不止于此。他是英國裸體運動組織“做自己的自由(the freedom to be yourself)”成員。該組織的創始人貝瑟爾是裸體運動史上大名鼎鼎的人物。11年前,貝瑟爾曾冒著11月的寒風,成為第一個裸體出庭的人,名噪一時。他的“光輝業績”還包括裸奔唐寧街、蘇格蘭場和國會,以及光著身子爬上倫敦警察總署外的電線桿。被判無罪后,他在庭外召開“裸體記者招待會”,慶祝勝利。貝瑟爾的理論是,人生來裸體,穿衣服只會構成對人體美學、開放和坦誠的障礙。
高夫先生沒有這樣的壯舉,大概也沒想那么多。這位裸體漫游者最大的愿望,只是“被當作最普通的人對待”。
愿望簡單,立場卻很堅定。他認為,法官要自己穿衣服違反了《歐洲人權憲章》中的平等對待條約,在法庭他甚至拒絕坐下,因為那樣木板會擋住自己的私處。他也拒絕搭警長的車離開監獄,哪怕走到門口就被抓回來。今年7月,他終于被批準赤條條離開監獄。3天后,因為徒步路線經過兒童公園,警長貼心地為他提供了3種不被逮捕的方案:改變路線;把私處遮起來或是坐上警車過了公園再接著走。他全都拒絕了。
面對光著身子站在面前的高夫,法官忍無可忍地說,被告簡直是自大自滿和自我放縱的代名詞。誰知道呢,這個不穿衣服卻堅稱自己沒有主義的人,也許真的只是想做自己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