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赦”貪官五辯

存量問題如何面對,一直是反腐最為敏感的核心。是不是必須特赦,讓不讓官員集體洗白,特赦是不是違法,老百姓會不會同意,會不會反復特赦?圍繞這五大問題,南方周末請來各方代表激烈辯論。

責任編輯:肖華 助理編輯 溫翠玲 實習生 龐航宇

編者按:官員財產申報與公示,仿佛突然之間就成為這個寒冬里最熱的詞語。

正在召開的地方兩會上,多位官員紛紛表示如果制度實行,便愿意公開自己的財產狀況。

從1987年首度提出動議到現在,在國際上被稱為“陽光法案”的這項制度,歷時20余年,在29地進行了試點卻始終未能在中國真正推行。

不過,2013年1月22日,新任總書記習近平在中紀委會議上強調說,要“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要“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顯示了堅定的制度反腐決心。

在這樣的背景下,隨著觀念的進步、新技術的普及,越來越多的官員們站了出來,對官員財產申報與公示制度說:我愿意。

他們的聲音,盡管依然微弱,但已開始在整個體制內外激蕩。

而對于官員資產問題最敏感的核心——那些無人知道確切數字的存量資產,如何處置始終爭議巨大。其中最大膽但爭議也最大的方案,是“特赦”——以某一時點為準,此后官員財產公開申報,此前官員資產只要退贓甚至只要申報則既往不咎。

特 赦是否違法?是否會成為貪官的集體洗白?會不會造成反復特赦?反對特赦者或認為這明顯有違公平法治,有損人民利益,不應實行;或認為恰恰應在反腐聲浪正高 之時推行全面反腐。而贊成特赦者則認為,用一些已經難以追回的損失去換一個更好的制度安排,是值得的代價,只要能從此依法懲治。

類似的難題,曾同樣擺在1970年代的美國、香港與1990年代的日本、韓國面前。因為各國傳統沿格、政治制度與社會土壤均不一樣,每個地方都走出了自己的路徑。而最后的結果是,240年前誕生于瑞典的這項制度,迄今已有上百個國家實施。

南方周末特制作本期專題,聚焦官員財產問題。

存量問題如何面對,一直是反腐最為敏感的核心。是不是必須特赦,讓不讓官員集體洗白,特赦是不是違法,老百姓會不會同意,會不會反復特赦?圍繞這五大問題,南方周末請來各方代表激烈辯論。

特赦問題,一直與官員財產申報與公示制度如影隨形,并至今爭論不休。

早在14年前,“特赦”貪腐官員的建議即已被學者提出,并引發第一輪輿論爭議:1999年,時任湖南省委組織部黨員管理處副處長的王明高組織了一個課題,名為“新世紀中國懲治和預防腐敗對策研究”,參與者中有多名湖南當地反腐系統官員,中國紀檢監察學院副院長李永忠也受邀成為課題組顧問。作為研究成果之一,王明高和李永忠等提出要搞一次“反腐特別行動”:設立一個全國性的“退贓賬號”——讓所有主動交出贓款的腐敗分子,能夠得到“赦免”,以消除長期積累下來的一筆筆腐敗“呆賬”。

這條“錦囊妙計”經媒體報道后,引發廣泛爭議。李永忠告訴南方周末記者,“當時99%以上的人都反對,領導一下緊張了,讓我不要承認我是那個課題組的顧問。”

官方最后也未有公開表態,這個建議不了了之。

再次成為輿論焦點,是在2009年前后,新疆阿勒泰等地試點官員財產申報與公示制度引發熱議,“特赦”舊話重提。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何家弘發表了他的貪腐官員“特赦”論:規定一個時限,推出官員財產公示制度,只要以后不再犯,則公示的財產就視為合法,不再追究責任。何家弘的本意,是想借此減少阻力,換取官員財產公示制度的出臺,開啟“制度反腐”新紀元。

但依然是火光四起,支持者與反對者皆眾,最后亦并未帶來任何制度層面的變化。

十八大前后的此輪爭議,已是這個話題引發的第三波尖銳討論。在民眾對反腐有更深期待,并且決策層頻顯反腐決心的當下,更多人加入了這場持續十余年的“特赦”大討論。

圍繞“特赦”的5個關鍵問題,南方周末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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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劉之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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