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受公平正義也可以有個時間表
“要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边@句話,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在最近不到三個月時間內至少說了兩次。今天的中國距離實現這個目標仍然遙遠,尤其是當我們以民眾的感受作為衡量標準的時候。
責任編輯:史哲 戴志勇 蔡軍劍
“要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
這句話,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在最近不到三個月時間內至少說了兩次。近的一次見諸2013年2月23日他主持政治局就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進行的第四次集體學習。上一次則是2012年12月4日他在紀念現行憲法公布施行三十周年大會上。
這中間的2013年1月10日,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在全國檢察長會議上也援引過,是作為檢察機關辦理案件的目標來提出的。
讓民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這句話無論是作為口號,還是建立法治國家的終極目標之一,其政治正確性毋庸置疑。不過,由于法律永遠不可能與現實的復雜性一一對應,更由于感受是主觀的,直接間接來源于案件的參與者,是一個一個具體的人,而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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