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遠見】社區矯正在國外緣何興起?——文明與成本的雙重考量
社區矯正的形式多種多樣,在美國使用最為廣泛的矯正方式,便是社區服務。社區服務是指犯人按照法院發布的社區服務令,無償或低薪向政府機構、非營利組織提供勞務的制裁方式。中國將于2013年推進勞動教養制度變革,法學界以社區矯正代替勞教的呼聲日隆。
責任編輯:陳斌 實習生 趙若達
社區矯正——對有意義懲罰的呼吁。美國的社區矯正宣傳語。
其實,社區矯正是我國引進的術語,用以概括所有的“以非監禁刑為主要特征的刑罰執行制度”。在海外,這種刑罰方式有十幾種稱呼。在具體執行層面,美國、英國更各有多種專有名詞,十分復雜。難怪當國內某考察團到舊金山考察青年矯正中心時,翻譯為了便于客人理解,將其意譯為“勞教中心”。
社區矯正的源起,完全是由于人類對同胞的善良天性所致。1841年,在美國波士頓經營鞋業的約翰·奧古斯塔斯,看到一些罪責輕微的犯人飽受牢獄之苦,出于憐憫,他主動申請成為一名犯人的保證人。3周后,法官看到該罪犯舉止如同常人,便僅判罰金1美分將其釋放。此后,奧古斯塔斯先后幫助了近2000名罪犯免于監禁。
日本的故事更感人,1888年,金原明善氏設立了出獄人保護公司,專門幫助刑滿釋放人員回歸社會。他創辦公司是聽說了一個故事:一名曾經天地不怕的重刑犯,在被副監獄長耐心教導后,幡然醒悟,發誓不再犯罪。然而在他時隔10年回到家鄉后,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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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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