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平:豪華墓地有什么錯?
墓地也有豪華的權利。應該質疑的是,豪華的競爭是否公平?其中有沒有權錢交易?尊重習俗、尊重差異、尊重個人選擇,才是繼承傳統文化的關鍵。
墓地也有豪華的權利。應該質疑的是,豪華的競爭是否公平?其中有沒有權錢交易?尊重習俗、尊重差異、尊重個人選擇,才是繼承傳統文化的關鍵。
清明時節唾沫飛,豪華墓地成了過街老鼠。雖然這幾年媒體一直在批評,民政部門也一直在發文件,但各地豪華墓地好像勢不可擋,愈演愈烈。最近有關湖北荊州的“墓價比房價貴”、蘇州“人間天堂變公墓勝地”的報道,再次點燃網上激烈的罵聲。遺憾的是,大多數批評和責罵除了對炫富的道德厭惡之外,沒說清豪華墓地到底錯在哪里?!澳箖r比房價貴”、“死不起”這些最有煽動性的話,其實都是一些情緒宣泄。墓價高過房價?看你拿什么墓跟什么房比。豪華墓地比貧民窟貴,這并不是什么新聞,自古如此,以后也還會如此。如果不論新舊,那古墓就更值錢了。
認為豪華墓地是陋習,大概有兩個方面的理由:一是反對奢侈浪費,一是斥之“封建迷信”。第一個理由,聽起來最得人心,但是跟豪華墓地相比,那么多高級酒店,那么多私人飛機,那么多奢華皮包、衣服和香水,那么多大投資的電影,都要奢侈浪費得多,為什么我們能夠容忍甚至欣賞呢?如果正視消費的不同層次,正視人的自由選擇權利,有人追求豪華就是不可避免的事情,正如有人喜歡簡樸一樣。
第二個理由認為,高級別墅是文明,豪華墓地是落后。這是一種單一的意識形態教化,殊不知真正的文明,乃是尊重不同的風俗、信仰和精神寄寓。金字塔是埃及最豪華的墓地,西敏寺是英國最豪華的墓地,先賢祠也是法國最豪華的墓地,它們的意義,絕非“封建迷信”可以包容的。
反對豪華墓地最成立的理由,應該是土地政策。國家早有規定,墓地最大只能建6平方米,而且定價要合理。前者是硬規定,如果非要批評,就應該直接說這個事。就像國家規定了某些住房不能超過90平方米,如果發現超標,我們會說它違反面積規定,而不會籠統地說豪華。至于這個規定是否合理,其實是有討論余地的。住房可以市場化,墓地為什么不可以?從節省用地的角度,最應該管的是高爾夫球場和別墅。再說,假如某些學者提出的土地私有化是合理的建議,那么有人要買塊地建墓地,政府的手似乎也不應該伸得過長。
合理定價未必就不能豪華,在市場中,天價也可能是合理的。就算按照材料來定價,那么它可以在國家規定的面積內盡量穿金戴銀?;蛘?,有人買一個便宜的合乎規定大小的墓地,用高級材料來裝飾,那一定也很豪華,但算不算違規呢?
我自己其實是不喜歡鋪張浪費的,每天簞食瓢飲,睥睨紙醉金迷。但是我不能因此就跑到海鮮飯店去罵人,更不能因此就呼吁國家炸掉五星級酒店。在反對豪華墓地的時候,我覺得理由要更清楚一些。即便它是墓地,也有豪華的權利。應該質疑的是,豪華的競爭是否公平?其中有沒有權錢交易?比如,既然現有規定墓室最大只能6平方米,那么多出的部分是誰批準的,為什么沒有查處?在這點上,我能夠理解甚至愿意加入網民的憤怒,但是憤怒有時也讓人犯糊涂。
至于有人擔心死無葬身之地,這跟居者有其屋一樣,每個逝者都要有一抔黃土或一塊墓碑來安息,應該列入國家低保。國家的低保政策,也并不妨礙有錢人或者沒有錢但有此強烈興趣的人,去花正當的錢,通過正當的途徑,做一口黃金棺材來躺下。
按照階級斗爭時代的觀念,清明祭祖也是一種“封建迷信”,也是一種鋪張浪費,現在終于被承認為傳統文化,迎來了它的第一個法定假日。大家一邊為傳統文化的繼承而歡呼,一邊又抱著破壞傳統文化的計劃經濟觀念不放。我認為,尊重習俗、尊重差異、尊重個人選擇,才是繼承傳統文化的關鍵。在這點上,傳統和現代從來就不矛盾。
(作者為《南都周刊》副主編)
(責任編輯 蔡軍劍 網絡編輯 瓦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