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讀往來】避孕法與持槍權
時代不同,情勢不同,現代槍械的殺傷力,較之古代的弓弩實不可同日而語,不宜食古不化,直接以古律今。即便“持槍權”是美國人的傳統,甚至是一種自由傳統,但如因此動輒發生殺戮無辜的流血事件,這種自由傳統的代價無論如何也太過沉重了。
責任編輯:劉小磊
讀“2012冬季圖書觀察”江曉原先生一篇(《南方周末》2013年1月31日),稍有所見,試寫出以借談助。
古羅馬盧克萊修《物性論》第四卷有關妓女避孕的一段,江先生比較了兩種中譯本,方書春譯作:“整個胸脯像大海的浪濤那樣起落不停——她使犁溝偏離了犁頭的筆直路徑,使種子的噴射錯過適當的地方”(商務版),蒲隆譯作:“她就把他的陽物緊緊地夾在她的屁股中間,渾身癱軟,隨波逐流,隨潮搖擺。她把犁溝從犁頭下的正道扭開……”(譯林版)此處辭意,江先生以為指體外排精,我開始也覺得當無疑義,但檢方書春譯本,仔細斟酌其上下文,又覺尚可商榷。
原書有關的完整段落如下:
還有,那件愉快的樂事本身
是如何進行的——這也十分有關系。
因為一般都認為妻子們能更易懷孕,
如果所用的是野獸所用的那種方式,
如果按照四腳動物的習慣來進行,
因為用這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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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謝小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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