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高論(20130307)】政府職能轉變需多些“減法”思維
行政權力的下放,不能是從政府下放到行政化色彩濃厚的行業協會。這種放權,對經濟社會發展沒太多益處,比原來的政府審批危害更大。原來的腐敗是官員與行賄者之間的“二元腐敗”,但“二政府”出現后,有可能變成加入中介組織的“三元腐敗”,更難以發現和查處。
責任編輯:陳斌 實習生 趙若達
《新京報》 2013年3月5日 社論
(原文摘編)什么是“二政府”?不妨引用新華社的報道——參加兩會的一些代表委員說,當前行政審批權異化現象需要警惕:在行政體制改革中,政府部分審批權轉由一些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承接,有些組織反而變成了狐假虎威的“二政府”:“戴市場的帽子,拿政府的鞭子,坐行業的轎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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