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積金應成為社會基金
上海社科院房地產業研究中心主任戴曉波認為,公積金發展唯一的出路就是制度創新。假如說公積金1.0版是個住房基金,2.0版至少是一個社會化的基金,從住房基金功能上升到社會基金功能。
責任編輯:顧策
公積金發展唯一的出路就是制度創新。
假如說公積金1.0版是個住房基金,2.0版至少是一個社會化的基金,從住房基金功能上升到社會基金功能。
住房公積金制度目前飽受詬病,被認為是一個劫貧濟富的壞制度,沒有存在的必要,應該被取締。這些問題我們一直有討論,并且這些問題是客觀存在的。我認為這些問題都是制度造成的,而不是公積金本身有錯。
我認為公積金的核心問題是資金的功能定位、機構的責權利、監管的責任主體三個方面?,F在的公積金管理制度是功能單一、地方機構、國家監管,這種做法不符合現代管理思想和未來社會發展方向。
公積金是由城市職工私人賬戶匯集的社會資金,首先,要發揮包括住房保障在內的社會資金功能,新加坡的公積金就包括了養老、醫療、住房、子女教育等貸款支出的 多種社會功能;其次,既然是地方社會資金,就應該讓地方政府和社會組織發揮更大的作用,而不是像現在這樣由中央政府集中管理和監督。
公積金本身是有活力的,一開始是有的,后來給管得沒活力了。公積金建立初期,往企業放款是讓企業為職工提供住房,剩余資金買債券;隨著企業不承擔住房社會責任,公積 金中期往土地放款,進行了土地儲備;現在,公積金主要支持職工購買自住住房;未來,當城市住房資金問題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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