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學教授陳瑞華談法官職業化改革 “讓每個法官獨立審判”
北大教授陳瑞華認為,最近這兩年,司法改革走入了一個誤區,過分強調司法的社會化,過分強調司法的和諧價值,這本身有其合理之處,但不能因此偏離了司法改革的總體目標。因為司法改革總體方向還是要專業化、精英化,同時保障法院尤其是合議庭的獨立審判權。福田法院改革算是近年來一個難得的改革,有一些新意。
責任編輯:蘇永通 實習生 蔣昌昭
當我們逐漸削弱了院長和庭長的審批權后,我們是不是又把審批權交給了審判長?這種制度值得嘗試,但不宜成為長遠發展方向。還是應該尊重每個法官的獨立審判權。
南方周末:看了福田法院改革方面的材料后,你的基本評價是什么?
陳瑞華:總體感覺算是近年來一個難得的改革。近幾年中國整個司法改革,處于“低迷時期”,從高層到基層法院,很多改革處于停滯狀態,福田的改革,我覺得有一些新意。
第一,它保障了審理權和判決權的一致性,原來是由院長、庭長審批,現在由一個審判長負責的合議庭來負責審理并作出判決,實現了審理權和判決權的合二為一。
第二,改革區分了司法行政管理權和司法裁判權,院長、庭長最多只能算是法院內部的司法行政管理機構,只能負責管理法院內部的人事、財政等行政工作,司法裁判應該交給親自辦案的法官和合議庭來處理,改革解決了過去存在的司法行政管理權和司法裁判權合二為一的現象。
第三,有利于實現司法裁判的職業化、專業化。若干個合議庭、若干個審判長都有各自專業的分工,而且都經歷了嚴格的遴選,有助于培養一批專業化的職業法官,可以最大限度地提高司法裁判的專業化,而專業化程度一旦提高便可以提高效率,更容易貫徹法律的意圖、維護法律的尊嚴。
最近這兩年,司法改革走入了一個誤區,過分強調司法的社會化,過分強調司法的和諧價值,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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