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茶座】慈善想“稅”我?
最近,有人大代表提議就像納稅一樣開征“慈善稅”,但慈善的前提難道不是自由自愿嗎?你省吃儉用存了一筆錢,本來可以用來抽煙喝酒娛樂,但你選擇給了一個亟需幫助的人,這才是慈善。你本來可以不這么做但這么做了,純粹是出于同情心和道德感,并為此自付代價,沒有任何人強迫你這么做,真的善是這樣子的。
責任編輯:史哲 戴志勇 蔡軍劍
這段時間,慈善稅的話題在網上一直很熱。事情起于全國人大代表、中華慈善總會榮譽副會長周森在2013年兩會前的吹風,鼓吹“慈善立法”:“每個人的工資,必須要有一筆錢進行慈善公益,就像現在納稅一樣,超過3500多少稅,超過5500多少稅,要按照法律的程序,一個慈善立法可以把慈善事業中所有的問題都解決了。”
此言一出,網民就
登錄后獲取更多權限
網絡編輯:瓦特
歡迎分享、點贊與留言。本作品的版權為南方周末或相關著作權人所有,任何第三方未經授權,不得轉載,否則即為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