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利益分配惹爭議,根源實在非驢非馬之身
圍繞央企紅利的征收產生的爭議,說明央企至今未能驗明正身。
圍繞央企紅利的征收產生的爭議,說明央企至今未能驗明正身。
看評論者對于央企紅利的夸沒有夸到點子上,批也沒有批到點子上。這主要是因為央企的性質仍像霧里看花。首先得肯定一個前提,目前我國的央企早已不是什么公益性質的企業,而是參與競爭的市場企業,對內與民企競爭,仗著錢多勢眾壓得民企落荒而逃,而對外則是參與國際競爭,用參股并購等形式在資源、金融等方面到處開疆拓土。
實際上,自從設立國資委以后,央企的改革只有一個目標,即如何成為市場化的企業。國資委主任李榮融先生為央企無壟斷的辯解之所以理直氣壯,其原因當然就在于央企在國際市場中的競爭者身份。這些企業上市成為公眾公司,在贏利上有了剛性要求,如果不贏利股價下跌投資者都不答應,上市之后倒逼公司治理結構改革,使這些公司從外到內徹底地被改造成一部贏利機器。雖然現在離目標有很遠的距離,但其雛形已經呼之欲出。
央企的國有身份讓民眾時時處于一種幻覺之中,以為這樣的公益企業第一不該深入市場,第二不該在價格上與民爭利。政府給予央企特殊關愛的時候,比如為他們打開資本市場綠色通道,比如讓他們擁有資源獨占權,給出的理由就是這些企業保障國計民生,能夠保障經濟安全,云云。營造公益氛圍的后果就是自食其果,當這些企業以市場身份要求定價權的時候,屢屢受到基于道德而不是市場效率的嚴正審判。
要擺脫這一困境,最好的辦法莫過于恢復央企的市場身份,而不要以什么公益的遮羞布作為遮掩。央企的利潤節節增長成為國資委最大的政績,已經充分證明了央企的改革指向。據國資委的數據顯示,全國國有企業總資產從1998年的13.5萬億增加到2006年的29萬億,增加一倍多,實現利潤從213.7億元提高到12000億元,增長了五十余倍。
如果承認央企是市場競爭企業,那么央企的紅利也就可以明確定性為國家作為出資人所獲得的股東收益,而不是央企向全體國民的利益反哺。央企分紅更加強化而不是削弱了央企的市場地位,國家按照自己在企業中的投資份額來確定自己在企業中的股利與股息,在本質上與普通投資者、投資公司分紅沒有什么區別;不同之處在于,國家的強勢力量可以規定分紅比例,可以繼續給分紅央企無數的政策性優惠。
央企的利益分配格局正在變得無比復雜,央企紅利更加復雜,超出了普通民眾的理解力。一個原本簡單的事被有意復雜化,肯定有不足為外人道的東西。
如果央企從壟斷資源上得到了暴利,那只要增加資源稅與暴利稅即可,而后納入公共財政,由法律以及人大通過的預決算來掌握公共財政的用度。就像任何一個企業都要繳稅一樣,政府可以通過劃一的稅率來規制央企。
但央企利益分配格局卻在向另一個方向過渡,強烈的人為因素摻雜其中,稅費制度復雜,同時留下了無數的操作空間。首先是法定稅收制度淡出,以資源稅為例,由于我國資源稅實行的是從量定額,而不是從價定稅率,資源稅偏低,增加的收益幾乎全部落入企業和個人的手中。如2005年,中石油實現利潤1756億元,比上年增長36.3%;中石化實現利潤395.58億元。而作為礦產資源所有者的國家當年征收的全部油氣資源稅僅為28.36億元。2004年資源稅上調沒有改變這一局面。為彌補這一明顯的不公,2006年我國開征石油特別收益金,收入遠遠高于當年征收的全部資源稅收入。此外還有礦產資源補償費等,重重疊疊,讓人目不暇接?,F在加上了前途不明的央企紅利,情況更加復雜。
復雜的征收制度緣于復雜的利益格局,市場規則與法治原則同時付之闕如。如果從市場角度出發,央企的利益分配就會變得簡單得多,除了照章繳稅之外,再向股東分配紅利。如果稅收制度有問題,則需改變資源稅等制度,而紅利是國家作為大股東得到的最豐厚的一塊。至于政府如何用這筆錢,則應按照公共財政的標準程序運作,進行預決算,由人大批準。
圍繞央企紅利的征收產生的爭議,說明央企至今未能驗明正身,此后傳出中石油中石化向中央財政申請虧損補貼的消息,以及他們在上市之后的表現——沒有在股價高漲、油價下挫時并購增發,也沒有以油價與便利的服務回饋消費者,而是在國內加緊打通上下游產業鏈條加固壟斷地位,所有這一切傳遞出一個消息,這些企業離市場化還有遙遠的距離,他們的非驢非馬之身還得延續很長的時間。
(作者為經濟評論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