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高論(20130321)】業委會成法人值得期待
溫州市兩個居民小區的業委會,率先先后擁有了社團法人資格。過去由于大部分業委會長期不能成為獨立的社團法人,因此國內大多數居住小區都不同程度存在小區開發商、小區物業公司,損害業主收入和收益,如小區內停車位、廣告牌位等產生的收益等。數量可觀的房屋維修基金則長期由政府部門代管。
責任編輯:陳斌 實習生 陳建宇
《東方早報》 2013年3月19日 魯寧
(原文摘編)浙江溫州有動作。該市鹿城區南塘五組團與嘉鴻花園兩個居民小區的業委會,先后取得了鹿城區民政局授予的社團證和法人資格代碼證。這意味著,上述兩小區的業委會在國內率先擁有了社團法人資格。
業主的財產權包括小區內空地、車道、停車位、各類公建設施、地下車庫、小區配套營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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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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