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高論(20130321)】中國古代也有自然法
自然法認為法律不是被民意機構或任何人創造或制定的,而是被發現的,就是像萬有引力等物理定律是被發現的一樣。這些法理蘊含于永恒的天道人情中?;实蹜斀邮苓@些先于他存在的法理;以皇帝名義制定出來的法條,也要符合永恒法理,方為“良法”。
責任編輯:陳斌 實習生 陳建宇
《南方都市報》 2013年3月17日 吳鉤
(原文摘編)張釋之,漢朝名臣,受文帝賞識,拜為廷尉(首席大法官)。一日,文帝出行,有人讓拉皇輿的馬受驚,所謂“犯蹕”。張釋之告訴文帝:“法者,天子所與天下公共也。今法律如此規定,當依法執行。那人犯蹕之時,陛下你若將他殺了也就罷了,但現在已交到我廷尉這里,廷尉自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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