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高論(20130328)】民國的大學教師待遇
民國時清華改辦大學之后,根據是否有留學經歷,教師月薪分別為200-400銀元和100-200銀元。而當時清華負責行政事務的職員,月薪最低的十余元,最高的六七十元。1933年清華大學秘書長曾說過:“一個學校的主體人員可以分為兩大部分:一部分是教授學生、一部分是行政人員,拿抬轎子來比喻,前一類是坐轎的老爺,后一類人員是抬轎子的轎夫?!?/blockquote>責任編輯:陳斌 實習生 陳建宇
《東方早報》 2013年3月22日 楊小輝
(原文摘編)清華改辦大學之后,中國教師根據是否有留學經歷,月薪分別為200-400銀元和100-200銀元。此外清華還有一項特殊待遇,就是教授在校每服務五年以上,就可以由學校資送出國休假、游學一年,仍發半薪。
而當時清華負責行政事務的職員分為主任(相當于科長)、事務員、助理員、書記四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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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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