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車“公用”問題也多
責任編輯:史哲、戴志勇、蔡軍劍
公車“私用”已經成為過街老鼠,公車“公用”卻如漏網之魚。其實公車“公用”問題也多。據知情者透露,有的基層政府,到一公里遠的村莊去慰問貧困戶、送一份普通文件給區政府等,都要專車接送。有的鄉鎮少說有40輛科室用車、12輛處級干部用車,每年花費140萬元以上。一些正處級干部違規配備專車和專職司機,副處級干部都配備專車和專職司機,甚至部分科長都讓科室人員擔任專職司機,造成機關工作人員大量非正常減少。另外,通過開會、調研、參觀等方式,領導之間互贈禮品,公車就成為收禮的“移動小倉庫”。有些司機主動收禮收賄,而為感謝專職司機的“辛苦”,領導幫他們解決編制,甚至干脆安排做個副處級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