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原副省長黃勝一審被判無期
5月3日,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山東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長黃勝受賄案作出一審判決,認定黃勝犯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資料圖片:2009年10月15日,十一運會組委會副主任、山東省副省長黃勝在新聞發布會上發言。
5月3日,據新華網消息,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當日對山東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長黃勝受賄案作出一審判決,認定黃勝犯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1998年下半年至2011年8月,黃勝在擔任山東省德州市人民政府市長、中共德州市委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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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李夏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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