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眼?這不算什么!
責任編輯:史哲、戴志勇、蔡軍劍
回應2013年4月25日《南方周末》自由談文章《理論需要改革,啥意思?》:
馮玉忠先生提到自己1979年的書稿到1986年方可出版,我也碰到類似的情況。我寫過一本《我當校長》,出版社本來很有興趣,可拿走書稿就沒下文了。我催問,對方說是有地方“扎眼”,出不了。后來我就一直瞎琢磨所謂“扎眼”之處。比如,我提出“校長不是搞政治的”,沒必要依靠一部分人、團結一部分人、孤立一部分人、排斥與打擊一部分人。我主張“依靠所有的教職工”。我也不贊成組織積極分子隊伍,來貫徹領導意圖,認為這樣做是把大多數群眾推向了對立面。在當時一些人看來,很“扎眼”;但現在的年輕人告訴我,這根本不算什么!
這些年來,我常會讀到一些“扎眼”的消息與文章。我還記得2000年有出版社擬出吾鄉(江蘇常州)先賢呂思勉所著《白話本國史》,當時的審讀意見是暫緩出版,而今此書已有四五個版本可供讀者選擇??梢?,時代畢竟在進步。最近,我還讀到這么幾句:“要像防范洪水猛獸一樣來防范冤假錯案,寧可錯放,也不可錯判。錯放一個真正的罪犯,天塌不下來,錯判一個無辜的公民,特別是錯殺了一個人,天就塌下來了。”如此“扎眼”的文字,放到幾十年前怕是要挨批的。定睛一看,作者是最高法院副院長沈德詠。我年紀大了,有時會搞混“今夕是何年”。公元2013年,我樂見官智漸開,如此則國家幸甚,斯民幸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