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終審法院裁定變性人有權以新性別結婚
為了與男友結婚,變性人W已跟香港政府數次對簿公堂,近日終獲勝訴。5月13日香港終審法院裁定,變性人有權在變性手術后以新的性別與異性結婚。此前,香港政府曾認為,生育是婚姻的核心部分,變性人結婚無法生育,因此不可以忽略夫妻雙方出生時的性別。
變性人W的代表律師韋智達表示:這案件反映人權在香港得到核心的認可。
為了與男友結婚,變性女子W已經跟香港政府數次對簿公堂。W先后在原訟庭及上訴庭敗訴后,上訴至終審法院終于獲得勝訴。
據《人民日報》5月14日報道,5月13日香港終審法院裁定,變性人W指控香港現行婚姻法律禁止變性人結婚違憲成立,變性人有權在變性手術后以新的性別與異性結婚。法院同時建議,此次判決暫緩12個月執行,以便特區政府有時間考慮修改法律。援引《人民日報海外版》5月14日報道,這是香港首宗變性人爭取結婚權的案件。
中新網5月14日援引據香港《明報》報道,終院認為事關修例,須由立法機關擬定細節,遂暫緩執行本案裁決
登錄后獲取更多權限
網絡編輯:劉之耘
歡迎分享、點贊與留言。本作品的版權為南方周末或相關著作權人所有,任何第三方未經授權,不得轉載,否則即為侵權。